推荐指数:10分
萧墨白正在消化素秋传递的信息,并没发现素秋有什么不妥,就听素秋说道:“我得把萧侍郎醒了的消息告诉小姐,好让小姐高兴高兴!”
话音未落,小丫头就冲了出去,徒留满眼深邃的萧墨白。
不一会儿,萧墨白就看见一脸倦容的江晚晚,本来白皙透亮的脸上,带着浓重的黑眼圈,十分憔悴疲惫的模样,在看见他的第一瞬,眼神慌张了一瞬,可下一秒又迸发出惊喜的光泽,闪得萧墨白眯了眯眼睛。
江晚晚走过来坐在萧墨白的床边,一脸如释重负的表情,对萧墨白说道:“萧侍郎,你总算醒了,鬼门关前走一遭,阎王爷都不收你,以后你定会长长久久的活下去!”
江晚晚说完这些话,心中却补充道,都说祸害活千年,这样我也才能长长久久地活着啊!
萧墨白自然不知道江晚晚心中所想,听到这话,无力的指尖下意识收缩了一下,这个表里不一的女人。
“江小姐所做的一切,萧某感激不尽。”
萧墨白干着嗓子,低声说道。
江晚晚挑了挑眉头,感受到萧墨白的防备,于是说道:“举手之劳不足挂齿,萧侍郎还是快快好起来的要紧,既然萧侍郎醒了,赶紧把药喝了吧”
说完话,江晚晚抬起腿,就要离开,谁知身后却响起了萧墨白清冽的声音:“江小姐昨夜不是要送我走?”
江晚晚脚步一顿,眼角抽了抽,**,是谁走漏了风声?
可扭过头,江晚晚却端出一副遗憾的模样:“萧侍郎有所不知,这京郊野外大夫也不好找,我怕耽误了萧侍郎的病情,这才出此下策。”
萧墨白盯着江晚晚好看的小脸看了一会儿,心中冷笑,端出一副可怜无助的样子,转换了语气:“萧某身受重伤,昨夜官兵搜捕可能惊吓到了小姐,江小姐还是送我走吧。”
江晚晚抬头看到萧墨白无助的眼神,心肝俱是一颤,神色转换的如此自然,这变态是奥斯卡影帝吧?
江晚晚心中当然十二万分的同意,但她不敢说,只得尴尬的笑了两声,说道:“是我考虑不周,我还舍得不萧侍郎走呢,只要萧侍郎愿意,住多久都行!”
等江晚晚走出萧墨白的房间,整个人都出了一身冷汗,不由得焦虑起来。
萧墨白这招以进为退也太狠了,看他的眼神,分明对她抱有审视,江晚晚是真怕他,这个人杀人不见血,而且对付人只看心情,不管因果。
这几天她是被迫无奈才接近萧墨白,想想自己演技还算逼真,没让萧墨白看出破绽,要是被萧墨白看出点什么,江晚晚想到这打了个冷颤。
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!
江晚晚极不安稳的睡了一个晚上,第二天早上醒来,心口又突如其来的传来钝痛,江晚晚好看的眉毛皱了起来,还有完没完了?!
原来是董大在给萧墨白换药的时候,扯到了伤口,也许是因为伤口太深,愈合的时候将包扎的青布粘在了伤口上,所以每换一处药,江晚晚就疼一次,这种小刀子慢慢磨的感觉简直比得上千刀万剐了。
小说主人公是江晚晚萧墨白的小说叫《穿书炮灰:我给反派当狗腿》,是作者江小愚创作的反派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因着伤口众多,大夫包扎完后交代董大不得给萧墨白穿衣,所以此时萧墨白只松松的系了一条长裤,赤着精壮的上身躺在床上。尽管在现代江晚晚见惯了肌肉发达的男人,也略微知道萧墨白身材很好,但眼前活色生香的场面还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