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初藜陆知许的小说叫《初藜陆知许》,它的作者是初藜陆知许创作的现代言情类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初藜早晨是被陆知许的电话吵醒,他定了八点的车票,让她回去,说完直接挂断。她顷刻睡意全无。这一年来,男人宠她,也尊重她,态度很少这么严肃,初藜猜到出大乱子了。她和院长打过招呼,收拾了行李匆匆回程。程洵在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如同陆知许这个人。
他在男欢女爱里,注定要折磨女人的。
初藜看着他中指凸起的骨节,“你带了宋小姐出差吗。”
“没带。”他眉头始终不曾舒展开。
她想起搁在床上的女包,“你没带人?”
陆知许抬眸,念在初藜受了伤,挺有耐性,“程洵算吗。”
“程秘书是男人...”
“你以为我带女人来?”
他和在击剑场又变了个人,清俊禁欲,从头到脚一丝不苟的讲究,好似任何事,任何人也激不起他的波澜。
初藜只顾看他,没留意头发缠住了他手,陆知许随意拂开,腕表带沿着她的耳垂无心一刮,她微微打个颤。
涂完药,男人不咸不淡问,“你看见包了。”
她嗯了声。
“喜欢吗。”
初藜一怔,“和我没关系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和你没关系。”陆知许丢了棉签,慢条斯理卷袖子,“给你买的。”
这倒是初藜没想到的。
不过没高兴多久,她也明白了,这只包是补偿,物质一旦补偿了,这茬便了了。
陆知许对女人很有一套原则。
初藜不要车,他就买高奢包,价位和车差不多,不会拔高预算,纵着女人闹脾气。
男人赤着上半身要去洗澡,初藜叫住他,“我也洗。”
陆知许停下,转过身,微不可察挑唇角,“我们确实没一起洗过。”
初藜洗澡麻烦,这儿搓那儿揉的,他在场,她不自在。
而且他很容易起兴致,有一次初藜帮他洗后背,衣服浸透了,白腻腻活色生香的,陆知许发了疯似的在浴缸里折腾她,膝盖跪得青一块紫一块,全是掐印。
“你回你的房间洗,我出一身汗,现在也要洗。”
初藜越过他,进浴室,男人没拦她。
她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,确认陆知许出去了,才安心褪下裙子。
洗完澡出来,初藜目光落在餐桌,竟然摆着爱马仕包和一份酒店的特供晚餐。
她目光转向露台,陆知许坐在椅子上,身上的水汽重,短发半干半湿,衬衫是新换的,显然也回过房间了。
“明天的演出替你推了。”
他声线低,也冷,一字一字地,配合这副模样,性感得要了人命。
“跟我去马场。”
初藜陪他骑过马,在京城大兴的跑马道,陆知许骑术好,但很野,那匹马又是纯血马,和他野得有一拼,跑完一道下来,初藜吓得脚软成泥。
“我不去,我有阴影。”
男人喉咙闷出一声笑,“我从国外订了一匹小矮马,你骑它,摔不着。”
“小矮马?”初藜拆开餐盒,是三菜一粥,清淡精细,很合她的胃口,“有多矮。”
陆知许心不在焉的,望着她浴巾下纤瘦的腿,以及勒出的两坨形状,“比你高点有限。”
“那有一米七了,我骑得住它吗?”
他喉结一滚,话里带荤腔,“一米八的你不是一样骑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