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主人公是秦九歌戎可可的小说叫做《万邪圣尊》,它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玄幻风格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“别说话。”秦九歌像是得了心口痛的西施,皱着眉捂着胸口,“别说什么婆婆妈妈的话,我怕我忍不住,先把金丹私吞了。”“秦兄。”宋乐动情的叫道。“别说话,让我一刀两断。”颤抖着手,秦九歌高高举起匕首,眼睛终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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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源自于自然法则带来的力量,没有人敢去轻易触碰。
黑袍人没有想到秦九歌会如此疯,不仅仅拿出了彼岸花,还在他面前自爆。
疯子,黑袍人咬牙,再躲闪已经来不及。
宋乐见了,当即捂住口鼻,滚到远处,不敢大口呼吸。
这位秦兄,真是要钱不要命的家伙,是位狠人啊。
对于狠人,不说一天请示三汇报,但切忌不能跟借他钱,瞧瞧那架势,堪比***。
“想跟我抢东西,去死吧!”秦九歌狰狞着脸,大半个身体被包藏在血雾中。
黑袍人无一例外的中招,秦九歌自然逃不掉,宋乐替他捏了把冷汗。在即将陷入幻境时,秦九歌掀开了黑袍人脸上的面纱。
一张无比绝伦的脸,玉树临风已经不足以形容,比起来,宋乐简直被甩到八条街外。
秦九歌急了,遇见宋乐,他已经备受打击,现在再看见黑袍人的真面目,岂止是对方的相貌,连气质输到渣渣。
“不行,让我把他毁了容后,再昏。”秦九歌狠咬舌头,双手抠着地面,艰难的爬了过去。
他抓起旁边的碎石,见楞见角,不输锋刀。
“男人长那么帅干什么,要有一道岁月的疤痕。”说完,秦九歌举起手,就要割下去。
就在此时,昏迷的黑袍人醒了,眼睛里流动精光,死死盯着秦九歌。
“二师弟?”见对方醒来,记忆里混沌的枷锁被打开,秦九歌想起了对方是谁!
难怪想毁了他的容,原来这就是和自己抢大师兄位置的死敌!
“大师兄,别说见过我,否则。”黑袍人,不对,应该是二师弟洛辰坏笑威胁,手指点了点自己。
他来自灵霄宗,秦九歌也是。该怎么跟宋乐说。
莫非笑着告诉他,哎呦,这是我二师弟,其实我们两个没有关系,他抢法则本源也不是我指使的,我只是一只天真无邪的小白兔。
大抵要这么和宋乐说,对方大概会赏自己一鞭腿吧。
识时务的秦九歌乖乖闭嘴,家丑不可外扬。
小气的洛辰没有就此罢手,桃花眼朝秦九歌挑衅的眨了眨,一脚将秦九歌踹飞。
在追踪凶手和抢救秦九歌之间,飞奔的宋乐选择了后者。
洛辰见状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快速盗走浩若琉璃的法则本源。
玉台下,有全以法则构造的传送阵,开启阵法,洛辰轻易脱身,离开这片独立空间。
“秦兄。”宋乐箭步冲过去,拍了拍秦九歌的脸,“法则本源没了,你亏大了!”
“别说了,我想吐血。”
“你看见他的脸了吗?快告诉我,我把他画成画像,每天通缉个十次八次。”
秦九歌飞快在心里权衡利弊,算了,还是不说,说出去未免有贼喊捉贼的嫌疑。
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,回去静候二师弟,完全可以黑吃黑,前提是自己打得过对方。
“算了,那张脸很阴森很恐怖,有六个耳朵三只眼睛。鼻孔有拳头大,眉毛似钢刷,头像恐龙一样,有四百多斤,吓死人。”